玩具是儿童消费的重要产品,儿童由于其皮肤的敏感性及防范意识缺乏,在使用玩具时容易受到意外伤害。
为保障儿童玩具的安全与质量,保护儿童的人身健康安全,国家标准委对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形成了GB6675-2014《玩具安全》国家标准1-4部分,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
GB6675.1-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是关于玩具的基本规范,标准明确了通用安全和不允许可能对儿童造成任何伤害的定性要求,以及根据国情提出的特定安全要求,如增塑剂的限量要求、仿真枪的限制要求等;该标准还明确了对于玩具安全标准强制执行的相关措施,包括国家强制性认证、监督抽查、召回等。
GB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6675.3-2014《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性能》GB6675.4-2014《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是关于玩具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迁移的通用安全要求,此3项标准针对GB6675.1的定性要求展开,包括了限量值和检测方法。
修订后GB6675-2014标准的主要变化解读
1.标准的适用范围更为明确。GB6675.1-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明确该标准既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玩具及材料,也适用于不是专门设计供玩耍、但具有玩耍功能的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即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具有玩耍功能的产品都应该满足本标准要求。
2.增加了6种增塑剂的要求。增加了对DBP、BBP、DEHP、DNOP、DINP、DIDP等6种增塑剂的要求,该6种塑化剂限量值不得超过表1规定的限量要求。该限量值与欧盟的现行规定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