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衣用织物和织物组合的可燃性》标准中将童装面料的阻燃性能分为三类:
水平1:当根据BS 5438:1989中的测试2A进行测试时,任何洞的部分或任何火焰的下界限都不应到达任何试样的上边缘或任一垂直边缘。此外,平均延燃时间加上阴燃时间不应超过4.0秒。
水平2:当根据BS 5438:1989中的测试2A进行测试时,任何洞的部分或任何火焰的下界限都没到达任何试样的上边缘或任一垂直边缘的,该试样应被归类为水平2。若有任一试样没有满足该要求,则再需6份试样根据BS 5438:1989中的测试2A进行测试,重新测试的6份试样必须满足任何洞的部分或任何火焰的下界限都没到达6份试样中的任一上边缘或任一垂直边缘。
水平3:当根据BS 5438:1989中的测试3A进行测试时,6份试样中没有一份在30秒内烧断第二条标志线或42秒内烧断第三条标志线,则他们应归类为水平3。若有任一试样没有满足该要求,则再需6份试样根据BS 5438:1989中的测试3A进行测试。若6份试样中没有一份试样在30分内烧断第二条标志线或42分内烧断第三条标志线,则他们应归类为水平3。
澳大利亚ISO 6941《纺织织物 燃烧性能 垂直定向试样火焰蔓延性的测定》采用垂直法测试儿童睡衣阻燃性能,测定垂直定向试样火焰的燃烧速度。对于起毛或绒面织物按ISO 10047《纺织品 燃烧性能 织物表面燃烧时间的测定》测定织物表面燃烧时间。AS/NZS 1249-2014《减少火灾危险性的儿童睡衣和有限的日用服装》标准规定,面料洗前和洗后的燃烧性能都要测试,从面料或服装的长度方向取三块测试样。
ISO 6941《纺织织物 燃烧性能 垂直定向试样火焰蔓延性的测定》标准中,每个测试样的大小为170*560 mm, 将试样垂直悬挂在试样夹持器上,在距离点火器220cm处放置根标志线,520mm处放置第三根标志线。在夹持器的底部放置一中密度滤纸,测试样垂直距离滤纸50±5 mm。燃烧器的燃烧气体为丙烷或丙烷丁烷混合气体,点火时间为10±0.2s。AS/NZS 1249-2014《减少火灾危险性的儿童睡衣和有限的日用服装》标准中规定,点火方式用步骤A(表面点燃),点火器离试样底部20mm,火焰水平接近测试样,火焰长度25±2mm,点火器距离测试样表面的水平距离17±1mm,分别记录根标志线及第三根标志线烧断的时间,滤纸是否被点燃,如果滤纸被点燃记录烧毁的长度。
ISO 10047《纺织品 燃烧性能 织物表面燃烧时间的测定》标准中,面料的经向和纬向分别各测4个测试样,每个测试样大小为170*75mm,将试样垂直悬挂在夹持器上。燃烧器的燃烧气体为丙烷或丙烷丁烷混合气体,点火时间为1.0±0.1s。火焰垂直长度为40±2mm,将点火器水平放置,慢慢靠近测试样,保证点火器离测试样表面的水平距离为15mm,观察是否有绒毛蔓延火焰或被点燃,如果被点燃,记录火焰烧断标志线的时间(标志线放置在点火点下方75mm处)。
AS/NZS 1249-2014《减少火灾危险性的儿童睡衣和有限的日用服装》标准中把童装能分成4个类别:
一类童装的阻燃要求,面料的燃烧速率从根标志线到第三根标志线间的火焰蔓延时间不小于12s,并且每个测试样的点燃时间不小于10s;如果面料在燃烧的过程中熔融滴下来点燃了滤纸,那么滤纸被烧毁的长度不得大于20mm;对于绒面面料,洗后面料的表面燃烧时间不得小于10s。
二类童装的阻燃要求,对于绒面面料,洗后面料的表面燃烧时间不小于10s。
三类童装的阻燃要求,对于绒面面料,洗后面料的表面燃烧时间不小于10s。
四类童装的阻燃要求,对于绒面面料,洗后面料的表面燃烧时间不小于10s。纤维素纤维、醋酸纤维、腈纶纤维制品限制在这类童装中使用;对于没有通过一类童装中面料燃烧速率测试的面料,面料成分中纤维素纤维、醋酸纤维、腈纶纤维的含量要小于50%。